文选目录 全部文选 添加文选 添加目录
生命不能承受之痛——姚山同志纪念馆

看这个假《验尸报告》


  附手抄件之一:
  公安局工作简报(第八期)
  潮阳县公安局编(内部文件)一九七五年七月四日 关于县影剧院姚山触电死亡的通报
  一九七五年七月二日早六时许,县影剧院干部姚山(61)岁,因煮“构杞菜”使用电炉,在使用中,违背用电规则,不设置灯头插座,而用手拧开灯盖接电炉,致触电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领导对“四防”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认真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而是该站领导对县革委从七一年以来关于私人禁止使用电炉、风扇等多次通知贯彻不力,态度不坚决,没有认真检查督促。
  希各单位领导必须从这一严重事故吸取教训,引起高度重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为此,一是各单位接此通报后,要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反复讲明做好“四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学习用电的常识。二是要马上开展安全大检查,如发现走、漏电的电线路和用电设位置不符合用电规则者,应一律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三要坚决贯彻一九七一年以县革委会多次关于禁止私人用电炉、电扇等通知精神,各单位马上进行检查,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对多次教育而又继续使用者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抄报:县党委,县政法委,地区公安局。
  
   附手抄件之二:
  验尸报告
  现场:死者俯卧于杂物中,头伸入桌子下,颈部卡在叉型竹架上。身带电线。地上淌满水。到现场后,发现死者仍有抢救可能,故在切断电源后移至大厅抢救。经人工呼吸及心外按摩无反映而终止抢救。
  验尸发现:身穿背心,短裤,衣物如常,无撕裂或血迹现象。双眼闭合,瞳孔散大。左额角有1*1cm左右擦伤迹;颈部有轻微擦伤痕,胸骨炳部有两处小压痕。左手无名指末节屈面有0.5*0.5大小烧焦斑,深0.4cm左右,左大鱼际肌相当无名指末节对合处也有一烧斑,面积大约2*2cm。全身其他各处未发现异常,皮肤色泽如常。
  结论:根据现场和验尸发现,死者为家用电触死。身上伤痕为跌倒时擦伤。
  棉城卫生院医生:王耀
  1975年7月3日
  (棉城卫生院盖章)
  
  注: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被告(公安局)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原案没有任何人证,物证和一纸一字的勘查记录证明姚山在毙命之前有违章使用电炉的行
  为。县公安局在《通报》中虚构案情,用这张非法的假《验尸报告》能证明和支持那个《通
  报》的行政结论吗? 王耀是普通医生到场急救无效,在公安局来勘查之前早已离场,他如何能
  验尸?他的《验尸报告》是非法的。 当时当地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都配有法医,公安拒绝亲属的要求不予验尸,, 背地里将这张假《验尸报告》存于档案, 如此违法办案,草奸人命制造冤假错案。 姚山同志 生前遭到不公正的待遇,其死得不明不白不但不予查明,反被蒙冤,这是一棕异常,奇特,罕见的冤假错案啊!所以,我要控告, 我要申诉,我要申冤!
  
  
  申诉人: 姚抗
  
 浏览:861
设置 修改 撤销 录入时间:2011/8/25 18:55:45

新增文选
最新文选Top 20
我的父亲姚山与他十个被囚于国民党监狱的战友的壮烈悲歌(收藏于2022/12/22 12:21:00
姚抗姚山同志的一家是革命的家,光荣之家(收藏于2017/1/28 21:49:36
请求督查督办姚山同志异常死亡的冤假案。(收藏于2016/10/2 19:15:16
姚抗光荣之家(收藏于2016/2/8 9:53:27
控告非法截访拘禁(收藏于2012/12/22 22:32:38
YAOKANG我要继续控告(收藏于2012/7/3 11:06:13
遙瞰永无回音的信(收藏于2012/3/21 1:17:57
遙瞰一封信(收藏于2012/3/21 1:14:03
看这个假《验尸报告》(收藏于2011/8/25 18:55:45
看这个假《验尸报告》(收藏于2011/8/25 18:55:15
1/2页 1 2 向后>>


访问排行Top 20
姚抗广东省公安厅包庇和协同汕头潮阳公安局造假掩盖文革时期冤案——为一个老干部申冤长达三十年的控诉书(访问6025次)
姚抗请求为一个老干部申冤的申诉控告书(访问2979次)
潮阳县公安局附手抄件:公安局工作简报(第八期)(访问2794次)
姚抗原海丰县抗日游击队政委姚山同志的故事(访问2580次)
广东省公安厅[2004]117号文(访问2420次)
姚抗为一个老干部(我的父亲)申冤长达三十年的控诉(访问2341次)
姚抗控告申诉书(访问2248次)
姚抗原海丰县抗日游击队政委姚山同志的故事(访问1830次)
姚抗关于姚山同志死亡定性结论的申诉信(访问1663次)
抗日英雄含冤去世,三十余年沉冤难雪_(访问1639次)
1/2页 1 2 向后>>
文选评论
姚抗何为i“法制”???(评论于2017/1/28 23:34:41
姚抗何为“法治”?(评论于2017/1/28 23:29:11
遥遥无期文选评论(评论于2016/9/9 11:25:35
姚抗文选评论(评论于2012/7/3 11:22:34
遙瞰文选评论(评论于2011/10/5 20:50:35

注册|登录|帮助|快捷
Powered by Netor网同纪念,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