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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辈纪念园__不朽的丰碑---胡耀邦李昭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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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抹煞耀邦同志的功绩:历史不容篡改——评《解开“真理标准”作者之迷》

孙长江

  我们怀念胡耀邦,不必歌功颂德,但是决不能抹煞耀邦同志的功绩其中包括组织和推动真理标准讨论的功绩,更不能用轻浮的态度往耀邦同志脸上泼脏水。历史不容篡改,民心不可违扭。
  
  《纵横》2004第10期刊登王强华《解开“真理标准”作者之迷》(以下称“迷”文)。接着,《光明日报》主办的《文摘报》全文转载。
  
  “迷”文的标题,令我惊讶不已。“真理标准”文章的作者早已是清清楚楚的事情,怎么成了需要“解开”的“迷”呢?细读全文,才明白,原来作者在这个故弄玄虚的标题下做文章,是要重评胡耀邦在真理标准讨论中的作用,改写1978年那段历史。所谓文章“作者”问题,不过是一个切入口而已。
  
  王强华要说什么话?
  
  王强华说,为了澄清事实真相,为了澄清不实传言,以免把邓小平是真理标准讨论的“支持者”那种“野史”变“正史”,“有关方面表示,光明日报的同志应该出来说话。”这就是说,他是奉命出来说话的。那么,他究竟要说什么呢?简单说来,他要说的是这么几句话:胡耀邦虽然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他不是这场讨论的“发动、组织和领导”者。因为真理标准文章不是他“亲自组织撰写的”,这篇文章的作者不是北京中央党校的孙长江,而是胡耀邦不认识的南京的胡福明。“如果把这个问题硬扯到中央党校甚至胡耀邦那里,可能就要犯更大的错误”。这最后一句话,听起来既像忠告,又像威胁。如此说来,为了不至于“犯更大的错误”,我们只能向王强华点头称是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在1999年《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一书中,他已经出来说过一回了。在那里,他指名道姓孙长江如何如何,说了一堆歪曲事实、于理不通的话。没有理他,他还嫌不够,事隔五年之后又出来说话了。这一回,说得更加直白,更加放肆,就是要推翻中央关于胡耀邦“组织和推动了真理标准的讨论”这个历史结论,否定耀邦同志在1978年历史发展的那个关键时刻所起的重大作用。孙长江则又一次荣幸地成了他挑衅的对象。
  
  历史不容篡改
  
  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对于当时的思想解放、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不过,我认为,理论、新闻、出版各界人士,特别是那些当事人,在回顾那段历史的时候,千万要清醒,不要以为天下是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篇文章打下来的。如果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必须看到,当时起了第一等重要作用的,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包括胡耀邦在内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提出并执行了一条顺应党心、民心、军心的正确路线。而且,这还不够,如果当时正在崛起的改革派在力量上抵挡不住“凡是派”“砍旗”、“丢刀子”等等的攻击,那么,什么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什么思想解放运动,早就被打下去了。莫说一篇文章,就是十篇、一百篇文章也不顶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那场思想解放运动的发端之作,之所以能起作用,完全是以当时有利的政治背景为依托的。
  
  有机会参与这篇文章的写作,对我来说,当然是莫大的荣幸。但是,我并不认为,特别是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过去26年之后,一切都已尘埃落定,我更不认为,参与写作这么一篇文章有什么了不起。更何况,上有胡耀邦和中央党校的领导和支持,还有吴江、光明日报已故总编杨西光的指点、光明日报马沛文等人的修改稿,我只是作为最后执笔完稿人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一点工作,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更没有必要去争什么“功劳”。
  
  因此,当王强华1999年以这篇文章初稿的组稿人和光明日报编辑的身份出来说三道四的时候,我考虑再三,没有说话。但是,这一回,我不能保持沉默。涉及我个人事小,涉及耀邦同志情况就不同了。耀邦同志是深受人民爱戴的党和国家杰出的领导人,他的生平事业已经融入党和国家的历史,是不容篡改的。为了维护历史的真实,作为那段历史的一个见证人,我不能不出来驳斥王强华种种歪曲事实的捏造。
  
  荒唐的逻辑
  
  王强华说:“如果说《实》文(他对《实践是经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简称——笔者)是孙长江撰写的,由胡耀邦亲自组织甚至由他策划、倡仪是非常有可能的。胡福明当时是南京大学政治系一名教师。胡耀邦与他没有任何工作上的关系,也没有听说他们相识。如果说《实》文是胡福明所撰写,由胡耀邦’亲自组织’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胡福明’撰写’一篇重要论文,则有悖于常情!”
  
  作者问题成了王强华全部立论的基础。他否定胡耀邦是真理标准讨论的“发动、组织和领导”者的唯一论据,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不是北京中央党校的孙长江,而是胡耀邦所不认识的南京的胡福明。除此而外,再没有别的论据。他的逻辑是这样的:证明了文章的作者不是孙长江,就证明了文章不是胡耀邦“亲自组织撰写”的;证明了文章不是胡耀邦“亲自组织撰写”的,就证明了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不是胡耀邦“发动、组织和领导的”。
  
  把一场全国规模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发动、组织和领导的问题,归结为这个讨论的第一篇文章由谁组织撰写的问题。多么荒唐的逻辑!照此说来,谁“亲自组织撰写”了这篇文章,谁就是真理标准讨论的“发动、组织和领导”者了。那么谁“亲自组织撰写”了这篇文章呢?不是别人,正是他王强华:当时“我是(光明日报理论部)支部副书记和哲学组组长,责无旁待地要组织和策划这方面的文章”。(《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90页)《实》文就是我“向胡福明约稿”的。这岂不是说他才是这场讨论的真正的“发动、组织和领导”者吗?不知道是缺乏勇气,还是故意“引而不发”,他竟没有这样推论下去。
  
  暗中偷运私货
  
  不管逻辑上多么荒唐,也不管头脑多么膨胀,他把《实践是经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的作者问题,看成判定耀邦同志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中的作用的关键所在,是确定无疑的。因此,他竭力证明文章作者不是孙长江。为此,不惜暗中偷运私货。
  
  文章作者为什么不是孙长江呢?主要论据是:光明日报送到中央党校的修改稿《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他称之为《光》稿),和孙长江的改定稿《实践是经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称之为《中》稿)相比,“主题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更”、“基本观点、主要论据也没有变化。”总之,在他看来,两个稿子不是完全一样,也是基本相同。
  
  我们来看看1985年1月杨西光主持光明日报有关同志整理出来的《关于{实践是经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写作和发表的经过》(以下简称“白皮书”)上怎么说。
  
  白皮书说,孙长江修改的稿子,与4月23、24日的改稿(即光明日报送到中央党校的修改稿)比较,“保持了基本观点,质量上有提高”。提高在哪儿呢?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文章对原来的稿子作了不少删削,约一半多段落是重写的,对真理和社会实践作了定义式的简明界说,使逻辑和文字叙述以及定论都更加清楚,更加精确”;二、“文章又加了毛主席在一九五八年修改三年前写的《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按语中个别提法的例子,使文章的论据增加了分量”;三、“文章最后一段写得更加有力,提出要反对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现成条文上,并指出共产党人要有责任心和胆略,要研究生动的实际生活,研究新的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这就使现实问题的针对性有了加强”;四、“文章加了小标题,使主题和表述更加鲜明。文章在公开发表时,对超越实践设置’禁区’的现象又加重了批判,说这不仅造成蒙昧主义,还会变为’唯心主义’,’文化专制主义’。”“白皮书”说,此文经胡耀邦同志审定后,即在5月10日《理论动态》第60期上发表。
  
  1985年1月的白皮书就是这样说的。根据以上事实,白皮书得出结论说:“综上所说,这篇文章是胡耀邦同志支持并审查同意的。光明日报和中央党校的上述几个同志(即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和吴江、孙长江)支持和参加了撰稿和编发,做了多次重大修改。”白皮书最后说:“胡福明同志是初稿的执笔者,孙长江同志最后执笔完稿。”应该说,这个结论是符合实际的,是公正的。
  
  王强华是这个白皮书的主要当事人之一。1999年他参与写作的《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一书全文收录了这个白皮书。但是,他的文章与白皮书的文字和精神正好相反。最严重的是,为了使白皮书适合自己的口径,他竟做了一个小小的手脚:把白皮书中“孙长江同志最后执笔完稿”改为“孙长江同志最后执笔修改完稿”。(《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127页)乘白皮书的主持人杨西光已经逝世之机,塞进“修改”二字。这一改,孙长江是否最后完稿的作者就笼罩在迷雾之中了。这是暗中偷运私货,极不光彩啊!再说,“执笔修改完稿”的提法根本不通:“执笔”是指撰写,“修改”则无须 注明“执笔”。又执笔又修改,这算怎么回事呢?这对于一个编辑来说,应该是常识范围内的事。但是,王强华顾不得那么多,对他来说,目的就是一切,手段嘛,有用就行。当然,实际上也没有用。
  
  “一切真理”和“唯一标准”
  
  为什么对两个稿子的对比,王强华参与编写的光明日报1985年1 月的白皮书,和王强华事后独自撰写的文章会有如此大的出入呢?他忽略了一个本不该忽略、特别是在真理标准讨论20 年后更不该忽略的问题:光明日报的修改稿《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和孙长江最后完稿《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虽然都是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却是两篇在理论深度和现实针对性上有着重大差别的文章。这个差别的关键词就是“一切真理”和“唯一标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正因为他忽略了,确切地说,他没有弄懂这个差别,他才敢于篡改《光明日报》当年的结论,从所谓“主题没有改变”的事实出发,作出两个稿子“没有什么重大差别”的推论。的确,两个稿子的“主题”是一样的,即都是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可是主题一样的文章就没有或不可能有重大差别吗?
  
  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说的是实践标准的普遍性,即一切真理都要由实践来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说的是实践标准的唯一性、排他性,即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除此而外,再无别的标准。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在理论上不能排除别的所谓“标准”,例如不能排除当年还在相当一部人头脑中存在着的“语录标准”。实际上,提出实践标准问题,不正是要否定所谓“语录标准”,从而打破“两个凡是”的禁锢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理论上的力度和实践上的针对性,主要就体现在“唯一标准”这四个大字上,说得简单点,就体现在“唯一”两个字上。这一点当时在政治上稍微敏锐一点的人都能感受得到,至于感受的深度,则因人而异。于光远先生说:“我特别看重’唯一’这两个字。我知道马克思讲’实践标准’时,实际上就含有唯一的意思,但没有使用’唯一’这两个字。毛泽东的《实践论》中是这么写的:判断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在这段表述真理标准的语句中也没有’唯一’两字。”陈云同志说,他“非常赞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提法。
  
  王强华争辩说,“唯一标准”的提法,在他们1978年4月21日送给中央党校的4月20日的修改稿中已经有了。不错,在这个稿子里是有了,可是,那是在行文中间,文章标题上没有,标题还是“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在行文中出现和在文章标题中出现,完全不是一回事,前者充其量不过是诸多论点中的一个论点,后者则是文章的核心和灵魂。用王强华自己的话说,“文章的标题是旗帜”。
  
  直到4月23、24日最后一个修改稿中,“唯一标准”的提法才出现在文章标题中,这当然是一个进步。可是文章并没有围绕着标题做,说来说去,还是在讲“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特别是文章最后几句话,更可以看出他们文章的基调还是没有变过来:我们应当“坚持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逐步地、彻底地肃清’四人帮’主观唯心主义造成的种种影响和流毒,以便真正能够正确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为完成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可见,王强华到了也没有真正弄懂“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区别。
  
  所谓《中》稿“吸纳”《光》稿
  
  当大家都肯定“唯一”的重要以后,王强华又大做文章说,这个“唯一”是光明日报稿先提出来的,“中稿”吸纳了“光稿”。王强华说,“4月27日中央党校改稿(以下称“中稿”)上,标题也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不是不约而同,那就是’中稿’吸纳’光稿’的提法,因为不可能23、24日的’定稿’会吸纳27日的’中稿’,那是违反事物逻辑。”(《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96页)实际上,1978年春,吴江同志交给我写这篇文章时,定的题目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且不去说它,我这里保存着王强华当年送来的小样,上面有王强华写的日子4月21日。在这个小样的标题上,就有我用笔勾去“一切”两个字、在“标准”前面加上“唯一”两个字的笔迹。这大概就是白皮书所说的“孙长江在送去的20日改稿上,也把文章题目改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事实了。(白皮书第3页)王强华连自己参与编辑的资料都不顾,就把4月21日改为27日,用篡改时间的手法,来编造“吸纳”的神话。
  
  王强华为了坚持他的“吸纳”的神话,干脆否认中央党校有这么一篇文章。理由呢?“道理很简单,光明日报当时根本就不知道胡福明的稿子以外还有什么另一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成品稿件,更不知道这篇成品稿竟然是孙长江写的。”(《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105页)有一句话说,“无知并不是论据”。面对王强华这样惯于武断的人,我不能不补充一句:无闻也不是论据。“如果不知道”或“没有听说”能成为否定一个事物存在的理由,那末这个世界将变得多么贫乏和单调!实际上,我在我的论文集《真理的求索》中,在接受采访时,包括电视采访中,曾多次公布过我的原稿。王强华:“至于电视上展现的孙的’原稿’,据知情者说,就是经过修改的光明日报送去的稿子”。“原稿后来退给报社,存档在报社档案室。”(同上,115页)真是信口雌黄!我的原稿已经捐赠给历史博物馆,怎么会跑到光明日报档案室去呢?对于这种人,你能说什么呢?
  
  一九八四年的评奖活动
  
  要把中央党校,把吴江同志和孙长江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上摘出去,并非自1999年始。早在1984年10月光明日报举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时就开始了。
  
  1984年10月11日光明日报在第一版发表了10月10日举行优秀理论文章授奖大会消息,并刊登了获奖优秀文章的篇目和作者名单。其中“特别奖(一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78年5月11日)胡福明”。名字下面有一个注:该文发表时“署名本报特约评论员”。五天以后,即10月15日,我突然接到光明日报汇来的三百元并一封信。信中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荣获特别奖,奖金一千元,其中七百元奖给作者胡福明,三百元奖给参加修改的你们二位。”这奖金和信都令人难以理解:既然作者是胡福明,理应把全部奖金都给他;如果我们因参加修改而获奖,那么奖金应该由光明日报发给,怎么可以从作者的奖金中去分成呢?看得出来,这种不伦不类的做法和说法,其中必有黑洞。
  
  于是,我去找杨西光同志,问他这是怎么回事?西光同志满脸无奈:“长江啊,这一切我实在不知情,这个会我也没有参加。”对此,我在很长时间里都将信将疑,西光这话是真的吗?后来看了马沛文的《评选活动避开杨西光》,才确信西光说的是实情。从西光处回来,我决定给光明日报社领导写一封信,主要讲三点。其中第二点讲文章署名经过:“虽然如上所说文章是基本上重写了,但我落款还是写了’光明日报供稿,作者胡福明,本刊作了修改。’吴江同志考虑到不管怎样总是吸收了外来的稿子,因此同意了这样写法,并照此印出一部分。后来有同志提出意见,认为文章实际上已重写,整个过程胡福明都没有参加,而且其中有些是领导同志的意见,因此再用外稿作者的名字已不恰当,由孙、胡两人署名也无必要。经过再三斟酌,终于决定中途改版,删去’胡福明’一句,将原注改为’光明日报供稿,本刊作了修改’。”《理论动态》上发表时,就是这样落款的。光明日报公开发表时,同杨西光同志商定,用了“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
  
  我这样据实通报,就是要告诉光明日报,把“本报特邀评论员”变成“胡福明”,而且没有同中央党校商量,是没有道理的。显然,杨西光同志也不赞成光明日报评奖活动时的做法。因此,不久以后,他就提出并主持光明日报参与这篇文章的同志,参照小样、笔记进行回忆座谈,由理论部整理出了一份《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写作和发表的经过》的材料,即我上面所说的“白皮书”。这个“白皮书”根据事实否定了评奖活动中作者胡福明的说法,而改为“胡福明同志是初稿的执笔者,孙长江同志最后执笔完稿”。我已经说过,这样说是公正的。但是,有一个问题,用王强华的话来说,还是一个“迷”。评奖活动中把“本报特约评论员”改为“胡福明”并向全国全世界昭告那种不顾事实的、蛮横无理的做法,究竟是谁决定的呢?当然不会是光明日报本身,因为连主要当事人、那时虽然已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但仍然是报社顾问的杨西光同志都没有被邀请参加发奖大会。据此,人们很自然的想到了某个大人物。只有他那样的人,才会做出那种蛮不讲理的事情,蓄意排斥中央党校,把它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上摘出去。王强华在“迷”文中说:评奖“这件纯属业务活动的寻常事,后来却被炒作得沸沸扬扬,有的同志一方面说,这是公然篡改历史和严重的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又说,这是一个大人物导演的,旨在抹杀中央党校特别是胡耀邦在真理标准讨论中的重要作用。致使光明日报社蒙受了一次不白之冤。”这个“有的同志”就是我,孙长江。真是奇怪,有人指责一个“大人物”导演篡改历史、抹杀胡耀邦的作用,光明日报社怎么会蒙受“不白之冤”呢?光明日报社和这个大人物是什么关系?王强华装作满腹委屈的样子,为那次评奖活动作了许多表白,但他还是没有告诉我们,把“本报特约评论员”改为“胡福明”,把中央党校参与这篇获得特别奖文章撰写和编发的人排斥在评奖活动之外,是怎么一回事?
  
  这究竟是为什么?
  
  西方一位哲学家有一个历史哲学命题,叫做“历史的重建和客观性”。意思是说,每个时代的历史学家都参照他那个时代的最重大的事件,把历史改写一遍,是谓“历史的重建”,据说,这样重建的历史是有“客观性”的。有人把他的意思推向极端:每个历史学家都参照他本人认为最重大的事件,把历史改写一遍,据说,这样“重建”的历史还是有“客观性”。
  
  这种被叫做实用主义的历史观,尽管受到历史学界和哲学界的诸多批评,实际上,在写历史、回顾历史的人中,却不乏信徒。王强华就是其中之一。他要重建1978年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历史,他要否定中央早有定论的胡耀邦在这场讨论中的作用;他极力向我们证明他所重建的这个历史是客观的。只可惜他选错了立论的基础;把文章的作者作为他重建历史的出发点,结果连第一步都没能迈出去。
  
  这些,我们都不去管他。我们要问的是,他一再这样做,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中央肯定“胡耀邦组织和推动真理标准的讨论”有什么不对吗?难道中央关于邓小平“支持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这样的提法也有什么不对吗?难道这些都是“野史”而不是正史吗?
  
  我们还要问,王强华如此热衷于重建那一段历史,究竟有什么根据,用上述哲学家的话来说,究竟参照了什么重大事件呢?
  
  明年11月20日是胡耀邦同志诞辰90周年。届时我们怀念胡耀邦,不必歌功颂德,但是决不能抹煞耀邦同志的功绩其中包括组织和推动真理标准讨论的功绩,更不能用轻浮的态度往耀邦同志脸上泼脏水。历史不容篡改,民心不可违扭。
  
  2004年12月13日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readnews.asp?newsid={A9AE487A-CD71-4A5B-900C-5143101B2FFE}
原文2004年12月13日 发表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浏览: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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