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县公安局编成 一九七五年七月四日 (内部文件) 关于县影剧院姚山触电死亡的通报 一九七五年七月二日早六时许,县影剧院干部姚山(61)岁,因煮“构杞菜”使用电炉,在使用中,违背用电规则,不设置灯头插座,而用手拧开灯盖接电炉,致触电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领导对“四防”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认真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而是该站领导对县革委从七一年以来关于私人禁止使用电炉、风扇等多次同志贯彻不力,态度不坚决,没有认真检查督促。 希各单位领导必须从这一严重事故吸取教训,引起高度重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为此,一是各单位接此通报后,要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反复讲明做好“四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学习用电常识。二是要马上开展安全大检查,如发现走、漏电的电线路和电部位置不符合用电规则者,应一律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三要坚决贯彻一九七一年以县革委会多次关于禁止私人用电炉、电扇等通知精神,各单位马上进行检查,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对多次教育而又继续使用者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潮阳县公安局 一九七五年七月四日 抄报县党委政法委员会、地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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