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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非非李淑贤——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再解“密”

王庆祥

  1997年6月9日,中国末代皇帝溥仪先生的夫人李淑贤女士离开人世,迄今还不到4年就有一位“末代专家”站出来,宣称要给她的身世“解密”,要给她与末代皇帝溥仪的婚姻“解密”了。
  
  《南方周末》2000年12月7日发表《溥仪及其遗孀李淑贤的晚年生活》(作者郭晓虹),以记者访谈的形式抛出“末代专家”编造的大量谎言,不顾李淑贤自1981年起已不再理睬他、甚至不许他登门的事实,欺骗世人说他与李淑贤“有近30年的来往”,摆出一副俨然权威发言人的架式。《北京晚报》2001年2月15日发表《解密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作者钱立言),吹嘘“末代专家”“破解”了“末代皇帝是同性恋”、“末代皇帝妻子曾当过舞女,历经三次婚姻”、“周恩来接见溥仪夫妇,缘为劝解他们不要离婚”等“4个谜团”。在此前后,《家庭·下半月》从2000年第11期至2001年第4期连载《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解密》,据说这是作者刚完成的“一本奇书的精选”。所谓“奇书”,或指内容属新颖奇特,足令世人惊叹;或指认识乃真知灼见,能让中外认可。请问某人的“解密”又“奇”在何处?尽管他还把“存史求真”、“忠于史实”等漂亮词句挂在嘴上,而笔下却只有“经过作者整理的李淑贤回忆”,以及那些道听途说的所谓“采访资料”和凭臆断编造的离奇情节,其内容耸人听闻,其笔锋不仅对准李淑贤,也对准了溥仪先生以及他的成功改造。为此,我不得不再一次“解密”。
  
  一、未经授权,欺世盗名
  
  1959年12月4日,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特赦大会上,爱新觉罗·溥仪热泪盈眶地接过特赦通知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开始崭新的生活。他才54岁,将要面对漫长的后半生,不仅有政治活动,还有工作,也需要建立一个新的家庭。
  
  溥仪1922年迎娶的“皇后”婉容已于1946年病逝于吉林省延吉市,同时走进紫禁城的“皇妃”文绣早在1931年9月就离婚走了。1937年4月溥仪在长春伪皇宫“册封”的“祥贵人”谭玉龄也于1942年8月神秘死去,而1943年5月“册封”的“福贵人”李玉琴,则在1957年5月与溥仪办理了离婚手续,溥仪现在真是孤家寡人了。
  
  回到北京以后,亲属们就张罗给他介绍对象,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也关心溥仪的婚姻问题。1962年1月,在众多被介绍的对象中,他选定了关厢医院普通女护士李淑贤,经过4个月的恋爱和相互了解,他们在1962年4月30日由全国政协主持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婚后共度5年半幸福的家庭生活,至1967年10月17日溥仪病逝。这以后,李淑贤带着对丈夫的深深怀念孀居30年,于1997年6月因肺癌病逝。
  
  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写道:“五月一日,我和我的妻子李淑贤建立了我们自己的小家庭。这是一个普通的而对我确是不平凡的真正的家庭。”(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570页)李淑贤在《我的丈夫溥仪》中说:“我和溥仪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但那确是我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是我所经历的最珍贵、最难忘的一段时光。”又说,“溥仪当过皇帝,而我却是个普通护士,然而我们真诚相爱,无论是溥仪所在的全国政协,还是我所在的医院,人们都知道溥仪对我特别好。”(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50、76页)
  
  自1964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溥仪和自1984年担任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的李淑贤,都是公众瞩目的著名人物,而且各以回忆录的形式叙述了他们的婚姻生活,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真正的第一手资料,应该得到后人的尊重。
  
  然而,只因为李淑贤没有子女亲属,那位“末代专家”遂毫无忌惮地浮出水面,以当年李淑贤回忆口述期间曾担任部分内容记录员为由,用“解密”诱惑不知内情的读者,在李淑贤身后,在她本人审定的回忆录《我的丈夫溥仪》已经出版的情况下,擅自“整理”并出版“李淑贤回忆”。
  
  记录者并没有记录内容的所有权,这项权利属于李淑贤本人。如果没有她生前给付的委托书或她签过字的协议,就是未经授权,就没有资格整理记录内容,更没有资格随意出版“李淑贤回忆”,否则将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末代专家”并非不懂这个道理,遂以欺世盗名的手法,在连载文章中煞有介事地编造“授权”。例如,李淑贤让他“写回忆录时不要这么写”,而应怎么写;“以下这些家庭讳事,李淑贤同意我写入回忆录初稿,但始终没让发表”;“像这样的事情,李淑贤坚持没让我写入回忆录内”,等等。更为可笑的是,某人还假借别人之口,说什么“贾的《解密》一书取材于尘封二十多年由他亲笔记录整理的末代皇帝溥仪遗孀李淑贤回忆溥仪的手稿。其中一些重要内容,李淑贤在世时不同意发表,说:‘我死以后就管不了啦……’”似乎已经同意某人在她身后出版“李淑贤回忆”了。未经授权而编造授权,欺世盗名,真是天下一绝!
  
  二、存史求真,还是编史造假?
  
  “末代专家”标榜他的《解密》“是一部严谨的经过艰辛考证的纯纪实作品”,说什么“我在《解密》一书中力求用客观的笔法写出一个真实的李淑贤”,又说“存史求真,始终是我写作的主旨。真实是传记文学的灵魂……”说得尽管好听,事实却完全不是这样,正像一些读者所批评的,“末代专家”的做法“是故意炒作”,是在“贩卖末代皇帝的私生活”。其实,他所贩卖的并非末代皇帝真实的私生活,而是刻意编造的虚假的私生活。
  
  李淑贤生前确曾回忆过个人生平经历,包括她本人青少年时期乃至成人以后的经历,她与溥仪共同生活时期的经历,以及溥仪去世后她长期独身生活的经历。这个回忆过程是从1979年11月至1996年10月差不多17年漫长的时间里断断续续才做完的。她回忆期间担任过记录工作的起码有4人,“末代专家”只是其中之一,而且是参与这项记录时间最短的人,即从1979年11月至 1980年3月,前后不过4个月。后来全部原始记录都经李淑贤本人一一过目审定,她非常认真,并以书面协议的方式授权我整理这些记录,作为她的回忆录出版。
  
  李淑贤回忆录前后出版过两次。第一次以《溥仪与我》为题, 10万字,最早交付长春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入《末代皇后和皇妃》一书,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在1984年10月出版,不久又收入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出版社所编的《溥仪离开紫禁城以后》。该书所依据的李淑贤回忆原始记录,也不只是“末代专家”担任记录员那一阶段的记录内容,还包括从1980年4月至1984年2月他人担任记录员期间记录的内容。出版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短短时间内就发行了数百万册,大量中外报刊转载,继而又发行了英文版、韩文版、日文版以及台湾中文繁体字版等,并由香港导演李翰祥拍摄成电影《火龙》。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淑贤又经历了轰动中外的版权官司、出版反映溥仪生平的系列著作及拍摄相关影视作品、接受中外媒体采访、访法、访美;为丈夫迁葬等对社会发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她希望增补回忆内容,以便给后世读者留下她与丈夫完整的生活印记,遂又陆续回忆记录了更加丰富的生平活动内容,于是就有了重新出版回忆录的想法。第二次出版以《我的丈夫溥仪》为书名,增补到28万字,1996年10月定稿,1997年5月由日本学生社出版日文版,1999年1月由东方出版社出版中文版。
  
  李淑贤常说,自己年岁大了,回忆多年以前的事情会因为记忆有误而想得不周全,说得不准确,为了对历史负责,对读者负责,她总是认真核对,一遍遍修正记录内容。整理或出版个人回忆录,只能以最终修正稿为准,以她自己的审定为准。特别是只参与了前期或部分工作的记录员,更没有理由私自拿着他记录的部分内容去公布,特别是没有资格以“李淑贤回忆”的名义公布,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末代专家”不但是拿着李淑贤前期回忆的部分内容随便发表,而且也不是回忆内容的原文,按他的说法是经过了“整理”,没有经过回忆者本人审订的所谓“整理”,怎么能说是人家的“回忆”?肆意改变或增添原始记录的内容,所谓“经过作者整理的李淑贤回忆”,实际就是“经过作者编造的李淑贤回忆”,已经离开真实太遥远了。
  
  “末代专家”声称他的《解密》有两部分内容,除“李淑贤回忆”外,还有他自己的“调查”和“考证”。为了抬高这部分内容的“价值”,他竟然武断地把别人关于溥仪生平的记述都贬斥为“表面的、程式化的”,连溥仪先生的亲笔日记也被一笔抹煞,说它受到了《雷锋日记》的影响,是作面子给后人看的,“回避了很多东西”。至于溥仪的“婚姻生活异乎常人的一面,更为知情者讳莫如深”,如果没有他的“调查”和“考证”,“随着历史见证人一个个去世……世人将很难知道一个真实的溥仪和他的婚姻生活。”
  
  “末代专家”真那么“存史求真”吗?且勿论调查证人,连他经历的事情也敢向世人撒下弥天大谎,例如他说,“李淑贤1997年去世,我们有近30年的来往”。如果从1997年往前推30年,应该是1967年,溥仪是这一年10月17日去世的,此后李淑贤继续在东观音寺住了一年多,1969年迁居东城箭厂胡同,1972年又搬到东四八条20号,直到这时才因邻居关系与“末代专家”相识。到了1981年,因“末代专家”冒名诬告把事情搞砸了,从此李淑贤不再理睬他、不许他登门,断绝了一切来往。因此他们之间最多也只是从1972年到1981年间不足10年的来往,30年之说又从何而来?不过是为了制造“解密”的“权威性”,编造对李淑贤“知情”的背景而已。
  
  “末代专家”编造大量情节,其目的主要想说明三点:一是溥仪和李淑贤的婚姻并没有感情基础,二是李淑贤经历复杂人品低下,三是周恩来和全国政协施加政治压力才勉强维持了两人的婚姻。
  
  事实绝非如此。
  
  三、溥仪和李淑贤有没有感情基础?
  
  “末代专家”把他的说教放在了“溥仪是男性病患者”的基础上,其实这并不是什么秘密,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已坦然向读者作了交待“根本就没有一个妻子,有的只是摆设”。李淑贤在《我的丈夫溥仪》中专门写了《“老来得子”成泡影》一节,明明白白地说出了丈夫的“隐病”,毫无隐讳。协和医院的溥仪病历上也有明确记载:“患者于30年前任皇帝时就有阳痿,一直在求治,疗效欠佳。”
  
  至于溥仪是否“同性恋”,长期以来众说不一,我倾向于这不是事实,因为没有确凿的根据。而且,溥仪并不排斥异性,对他的5位妻子应该说都是有感情的。我亲眼看到过溥仪在紫禁城内与婉容和文绣情书往来,溥仪和谭玉龄更是十分恩爱,至于李玉琴和李淑贤,我受托整理回忆录期间,亲耳听见她们娓娓地诉说当年与丈夫相处的柔情蜜意。“末代专家”为此提出的几条证据则缺乏说服力:一是太监孙耀庭说“水路不走走旱路”,事实上孙耀庭只给婉容作过很短时间的太监,而且当时他也很年轻,是宫中最底层的“小太监”,不可能知道多少深宫秘事;二是说他掌握“同性恋伙伴”王凤池“唇红齿白”的照片,既然这并不是同性恋的“床上镜头”,又能证明什么呢?三是说他在伦敦查到庄士敦“同性恋的证据”,即使这是事实,也不能说明溥仪就一定也是同性恋。我曾就这一问题采访从1924年起跟随溥仪达33年之久的贴身随侍李国雄,他坚决地否定了同性恋之说(详见《随侍溥仪纪实》第159至161页,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
  
  其实,就溥仪的男性病而言并不是什么秘密,“末代专家”为之“解密”不过是一种铺垫,从溥仪的性问题说开去,目的是要说溥仪与李淑贤的婚姻生活并不完美,并不幸福,一直过着“矛盾和彷徨”的生活,李淑贤提出过离婚,还打过溥仪脸上两巴掌,“被抓得露着血道子?”,“溥仪拿起菜刀就要抹脖子”,总之已到了“濒于破裂的边缘”,这无异说李淑贤对溥仪毫无感情。“末代专家”还故意编造了一个细节:“据李淑贤亲口对我回忆:结婚后,溥仪的阳痿病一直没有好。打了一阵荷尔蒙针,溥仪认为有了一点疗效,于是,有过一次不太成功的夫妻性生活,结果闹得双方都不愉快。”谁能相信当年一位55岁有身份的女士面对二十岁的未婚男青年而大讲什么“性生活”、“性无能”一类话题呢?况且70年代末的中国社会还处在那样传统和保守的环境之中。
  
  “末代专家”如此编造,对李淑贤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溥仪有病,李淑贤能够理解他,共同生活5年多时间里,他们的生活细节在《我的丈夫溥仪》中有生动记述,这不是无中生有编造出来的,能够说明两人真挚的夫妻感情,真实可信。她也在回忆录中把自己获知丈夫有病以后的心态和想法明白无误地告诉了世人(第40至44页)。
  
  “我从小失去父爱和母爱,直到碰上溥仪,才又感受到亲人的温暖。他为人忠厚、朴实、诚恳,我们相识以来,他时时、处处疼爱我,关心我,照顾我,让我怎么舍得一下子离开他呢!……我心想,‘不是冤家不聚头’,这辈子的事,我认了。”她还安慰溥仪说:“夫妻间并不是除了肌肤之爱就没有别的了,今后你就作我的大哥哥吧!只要你疼我爱我,我也就满意了……”
  
  “我想好了,决心牺牲自己,跟溥仪作一辈子名义夫妻,从那时起,他就开始管我叫‘小妹’了”。
  
  “溥仪自知他的病没有康复的可能,他说,17岁大婚以后与婉容、文绣都没有夫妻生活,后来又娶了谭玉龄、李玉琴两位“贵人”,也是只作摆设。50年代李玉琴探监,并得到特别批准与李玉琴同房,后来溥仪跟我说过,那一宿也只有说不完的话,而没有别的。在这个问题上我很理解他,也深深地同情他。我认为夫妇之间还有更丰富的生活,同样能够建立起深厚的感情,我和溥仪就是这样相爱的。当然,溥仪有这种病,也不能说不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末代专家”还举出全国政协委员董益三的日记作证说:“李淑贤多次向友人发牢骚,抱怨夫妻生活和她的‘一婚、二婚、三婚’的不幸。这在原国民党军统少将董益三的日记里有多处确切的记载。”由于董先生的信任,早在80年代初我就看过他60年代所写的全部日记。董家与溥仪家自1965年以后为邻居,董先生勤于思考和动笔,又乐于助人,得到溥仪夫妇的信任,特别在“文革”期间两家来往甚多,于是董益三的日记里也就出现很多关于溥仪和李淑贤的记载。例如在“文革”初期,东北来信批判溥仪的《我的前半生),李玉琴到溥仪住院的病房来开批判会,溥仪的病情有了变化等等,李淑贤都会到董家来“讨教”,连有的回信都是请董先生代笔。这些珍贵的记载已被我作为“附录”收入《爱新觉罗·溥仪日记》中了,该书已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在1996年出版。董先生日记中关于李淑贤的记载绝不像“末代专家”所讲,完全可以看出她对丈夫的关心、爱护,应该说是充满了感情,也可以看出她对董家夫妇的真诚,所谓“一婚、二婚、三婚”恰恰能够说明她对个人身世和经历的坦然。至于有几句牢骚也是人之常情,而又何等的自然啊!“末代专家”连这类事也要作文章,真让人莫名其妙。
  
  除了在“性”上大作文章外,“末代专家”还给李淑贤安个“爱钱”的骂名,说李淑贤曾对他回忆道:“溥仪当初跟我搞对象时,跟我说他没钱这些话的时候,我多少有点儿不信。我想‘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溥仪再没钱,也比一般人有钱。等结了婚之后,才知道溥保的确没说假话。他除了工资和稿费之外,真是没有任何别的钱。”因此,她也从“主动追溥仪”,到“后来认为追错了”。事实上,李淑贤的全部回忆记录里根本就没有一句什么“骆驼”呀、“马”呀的记载,完全是编造的。如果说李淑贤是为钱而嫁给溥仪,得知真相又有后悔之意,她本来完全可以提出离婚,且因为溥仪生理缺欠,不能担负丈夫的责任,这就更是正当理由。即没有钱,又没有性,李淑贤还是没有离开溥仪。怎样解释这一事实?在“文革”艰难的年代中,在重病缠身的日子里,在溥仪去世后看不到光亮的时刻,李淑贤何曾有过动摇?难道这还不能证明李淑贤对溥仪一往情深吗?这绝不是金钱能够买得到的感情。
  
  四、关于李淑贤的“复杂经历”
  
  李淑贤当过舞女吗?按“末代专家”的文章,他“陆续采访了四五个人”,一位被李淑贤称为“二姐”的张女士说,李淑贤当过舞女,先跟在上海舞厅认识的“表哥”“住在了一起”,继而又与在北京舞厅认识的“五少爷”“结了婚”云云。载涛夫人王乃文也说过,载涛有一个“票友”李某,跟载涛说悄悄话时说“李淑贤原是舞女”。关系一位已经过世的著名女士的人品和作风问题,仅凭道听途说的几句话,就给人家下定论,这难道是一种严肃的态度吗?“末代专家”似乎也觉得不妥,又写道,全国政协做过调查,“调查的结果是:李淑贤曾当过舞女”,然而他却找不到“正式调查报告”。这又让人莫名其妙。我们退一步说,李淑贤年幼丧失双亲,受到继母的虐待,即使有过被迫当舞女的经历,也是旧社会的罪恶,并不说明个人品质问题,应该得到同情才对。
  
  李淑贤是“坏女人”吗?李淑贤与溥仪结婚前曾经有过两度不幸的婚姻,第一次是在40年代,被迫嫁给一个伪警官,这就是她在《我的丈夫溥仪》中谈到的那桩“可憎的婚姻”。到50年代中期,终于摆脱那个可憎的男人以后,又与一位银行职员结婚,因感情不和不久也离异了。关于这两次婚姻经历,无论是对本人所在的关厢医院,还是溥仪所在的全国政协,她都没有隐瞒什么,对丈夫溥仪更是一开始就说得清清楚楚。连溥仪的同事,他也曾坦然相告,董益三日记中对此就有明确记载。后来,为了撰写回忆录,她向我提供回忆资料时也讲得很明白,这本来就是光明正大的,也不需要隐瞒。然而“末代专家”却像抓到了李淑贤的把柄,大肆渲染,施以人身攻击。仅凭一句“街坊”的话就说她“在男女作风方面有问题”,仅据某某“忆述”又说“她十多岁时在后母的逼迫下曾嫁过两次”。进而搬出“正式婚姻”与“非正式婚姻”的用语玩弄辞章游戏,说“这些婚姻”还“不能算正式”云云,难道几句流言蜚语也能当事实?
  
  李淑贤与“日本特务”“同居”过吗?1955年至1958年间,李淑贤在景山诊所当护士,她回忆当时的生活从来没回避过什么,包括与诊所所长倪大夫的关系等(详见《我的丈夫溥仪》,第7页)。“末代专家”却仅仅根据一个街坊的“回忆”,说“有一个时期,李淑贤没地方住,就住在景山诊所里”,而“倪大夫有时也住在诊所里”,于是就有了他们是“同居”关系的结论。李淑贤当时是独身,住在单位宿舍有何不可?倪大夫夫妇同在这个诊所,连倪夫人也没有说三道四,别人又有什么根据疑神疑鬼呢?接着,“末代专家”又故作惊人之笔,搬出一个“老公安”来,说倪大夫是“日本潜伏特务,一直藏有与日本方面联系的电台”。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在50年代中后期的政治条件下,既然已知他藏有通敌电台,却只因为“始终没交代什么问题”,就能放任他里通外国、颠覆社会主义江山吗?就能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70年代前期批准他返回日本探亲吗?别说是已经确认的“间谍”,就是内定的“特嫌”也绝然得不到如此待遇,不经政审彻查你祖宗三代那才怪呢!“末代专家”在倪大夫身上胡乱涂抹色彩,简直就像编故事一样。
  
  为了把“经历复杂”的帽子牢牢扣在李淑贤头上,“末代专家”凭主观臆测又精心编造了一些情节。
  
  其一,李淑贤的友人胡瑞贞曾出席溥仪的婚宴,新娘向来宾介绍时说过一句“胡大姐是我的娘家人……”。在这种场合,本来只是礼貌性的一般行为,某人却故弄玄虚地把胡装扮成“神秘女士”,又追究其出身,“早年当过妓女,操过皮肉生意”,进而判断她一定深知李淑贤的底细,于是便根据胡曾向李开口借钱而受到“冷落”,便妄下结论说李不愿与之来往,是怕她有一天会“漏底”,“是想与旧人旧事一刀两断”。如果真是如此,当初又何必邀请这么“危险”的人士出席婚宴呢?
  
  其二,《我的前半生》一书出版前,“李淑贤跟溥仪一起挑选照片,死活反对登载有胡瑞贞的那幅照片,对有沙曾熙的那一张也不想登,但又因没有别的理想照片,只好裁去了上边的沙曾熙等人。当然,有胡瑞贞的那幅照片根本就没有收入书内”。出书选配照片,决定权自然在出版社,溥仪作为作者当然也可以参加意见,选哪一帧会有多种考虑,为什么没把有胡瑞贞的那一帧收入书中,就会联系到这是李淑贤怕“漏底”呢?纯属生拉硬扯!至于“裁去”沙曾熙那一张,我是见过原版照片的,可以明显看出完全没有裁的问题,因为沙先生坐在最靠边沿的位置上,只有一点身影摄入镜头,是没照上,而不是被裁去了。
  
  其三,“末代专家”时而说,他从前有一次问李淑贤“舞跳得这么好,是跟谁学的”?她竟然大发其火——“如今我才豁然明白了其隐衷……”“末代专家”时而又说,李淑贤一次高兴,曾穿上高跟鞋,当面跳舞给他看,那真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舞步!平时病弱的李淑贤让他大吃一惊。她说过去政协经常组织舞会,但她很少陪溥仪跳舞,因为溥仪跳舞很笨,像大象一样。而且她也不愿意让人看出她舞跳得好,也许是怕别人问起她的经历吧!请看:这会儿连问都不许问,那会儿又主动起舞演示,到底是李淑贤有病,还是“末代专家”随意编造?而且这是在自“文革”开始以来国内已关闭舞场十三四年以后的1979年,难道五十多岁的女士会“闻鸡起舞”?二十几岁的男青年,或许还根本没进过舞场,会一眼判断出这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舞步”?编造必有“漏馅”处,此之谓也。
  
  “末代专家”还从李淑贤的“自传”中抄出一段话,认为她曾批判过“资产阶级吃喝玩乐的生活”、“醉生梦死的生活”,就断定李淑贤有过“一种特殊的经历”。其实,今天50岁以上的人哪一位没写过这样的自传呢?在那个特定的年代里,给自己扣上一些类似“资产阶级生活”或“资产阶级意识”的高帽,难道也值得大惊小怪?其实,像这一类抽象的习惯性套话,“自我批评”、“上纲上线”、“思想过关”,在当年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情况,根本不能反映任何具体内容。
  
  五、李淑贤是“漏网之鱼”吗?
  
  “末代专家”信口雌黄,受到伤害的绝不止李淑贤一人,溥仪同样受到了伤害。这位经过10年改造已经彻底洗心革面的末代皇帝,特赦以后面对毛泽东、周恩来、彭真、廖沫沙等国家领导人的关心,面对爱新觉罗家族的期望,却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间,还是找了一个为钱而来的、舞女出身的、与日本间谍同居过的女人,他能交代吗?这位半生置身于政治风云的历史人物,在伪满年代曾因拒绝日本主子把耳目推向自己枕边而绞尽脑汁终于脱身的末代皇帝,到了60年代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却仍是陷入了与日本间谍同居过的女人的圈套,难道历史真是这样捉弄一个人?恐怕溥仪也还不至于如此毫无政治头脑吧!
  
  如果“末代专家”的文章内容属实,那就不仅是李淑贤的个人经历和品质问题了,也不仅是溥仪个人思想转变的程度问题,在“突出政治”的60年代初期,怎么能够想像这样的情况,会出现在全世界都瞩目的经过改造已由皇帝变为公民的溥仪的生活中呢?溥仪特赦后再婚问题当年是毛泽东亲自过问的,而作为溥仪所在单位的全国政协也是不可能不非常重视的,又怎么能对出身“不良’却即将成为溥仪新婚妻子的李淑贤不闻不问呢?如果真是这样,全国政协这样严肃的中央政治机关岂不成了形同虚设“吃干饭”的地方?李淑贤和溥仪结婚后,周恩来总理在许多场合向中外来宾介绍过这位“杭州姑娘”,难道总理也是“受蒙蔽”吗?像我这把年纪的人是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对此实在无法理解。
  
  面对这一类难以回避的问题,“末代专家”的回答见诸《南方周末》:“虽然当时那么‘左’,审查那样严密,但恰恰是严密之下也有偶尔的漏洞。当时有一个特殊情况,总理周恩来兼全国政协主席,公安系统跟这边不搭界,等情况了解清楚,关于李淑贤的调查报告上报时,溥仪都已经结了婚了。”他竟这样把责任轻轻推到了当年的国家总理身上,推给了全国政协,因为他们没有及时调查,没有把住政审关。
  
  然而,“末代专家”很快就煽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家庭·下半月》2000年第12期,登出时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申伯纯致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张执一和国家公安部副部长薛子正的亲笔信影印件。该信明确指出李淑贤“过去的第一个丈夫已被镇压”的同时,也说明了李本人“未发现什么问题”,而且还有代表组织的明朗的态度:“我们认为,本人既无何问题,似可将这些情况告知溥仪,让他们继续来往一个时期再看。”与该信同时送呈的还有《关于李淑贤的调查材料》。该信落款日期为“二月廿八日”,根据信中“最近有人替溥仪介绍了一个对象”一语,可以断定这封信写于1962年2月28日。这个时间很能说明问题,上距溥仪和李淑贤相识后第一次见面(2月18日)仅10天,而下距两人的婚礼(4月30日)尚有整整两个月之遥,怎么能说是“来不及”调查和报告呢?
  
  全国政协机关对溥仪的婚事是非常重视的,对刚见面才10天的女朋友,已经做了周密而深入的调查,既掌握了她前夫的政治历史问题,也弄清了她本人的出身、经历等情况,结论是“无何问题”,所以同意“他们继续来往一个时期”,还以“再看”二字表示出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这样的结论等于是否定了李淑贤的“复杂经历”,“末代专家”就不情愿接受了。
  
  “末代专家”的文章中还有一段话值得注意:“在跟溥仪的谈话中,全国政协领导同志对他讲了李淑贤结过婚的事实,但是否说清了她的第一个丈夫被镇压这个细节,当我采访全国政协一位前有关领导人时,年迈的老人已记不清这个细节了。据老人推断,如果当时对溥仪讲清了这个细节,表面‘极左’的溥仪很有可能不会继续‘恋爱’下去。”可见当时组织上明知李淑贤前夫被镇压,但并不认为这件事应该影响溥仪与李淑贤交朋友,甚至根本就不告诉溥仪。
  
  总之,如果李淑贤真有问题,无论是本人“经历复杂”,还是前夫如何,都瞒不过组织的调查,也不可能超越“政审”这一关,更不可能实现结合。这在当年是一个极为严肃的原则问题,事实是有明确的调查和明确的结论,这本身即能证明他强加在李淑贤身上的那些“复杂经历”完全是莫须有的,是不足为据的。
  
  六、周恩来接见溥仪夫妇,难道就是为了劝解他们不要离婚吗?
  
  “末代专家”着力渲染溥仪“性无能”、“同性恋”、“阳痿”等,又说,溥仪和李淑贤结婚不久就“闹离婚”,“周恩来接见溥仪夫妇,缘为劝解他们不要离婚”,“李淑贤坦率地承认,自从周总理接见以后,她再也不好意思提起离婚了。但在生活和情感上,她总是处于十分矛盾和彷徨之中,直到溥仪逝世”。还说,1979年李淑贤面对他“情绪异常激动地回忆说”:“周总理一见面,就对溥仪说你娶了我们杭州姑娘。我就明白了,总理对我的情况很清楚。当总理问起我的家庭情况和简历时,我特别紧张。问起我的父亲时,溥仪在一旁插嘴,周总理打断了溥仪的话,示意让我自己说。我更紧张了。提起我俩不能生小孩子的事儿,我见周总理居然连这些事也知道,可想而知周总理了解细致入微,什么事也瞒不过他。对于溥仪性无能的事,我无法说也说不出口,只能是有苦往肚里咽……”这不是事实,1979年形成的那份李淑贤回忆记录稿中也根本没有这些话。
  
  周恩来明知溥仪性无能,还以“国际影响”等向李淑贤施加压力,不许离婚,“据第一手材料说,周总理接见了他们,说溥仪你们不要离婚,就权当对方是一个保卫者。周总理对他们家的事都一清二楚,最后总理说,你们没有小孩,我也没有小孩啊。我和小超生活了那么多年,也没有小孩啊。溥仪没话可说,李淑贤以后也再不敢提离婚了。”“末代专家”说,周总理这话是王乃文听载涛说的,又说,他采访连以农时,连也说“这是周总理讲话的艺术性”。
  
  若总理这样处理问题,也太不近人情了吧?这等于强迫李淑贤维持与溥仪既无性爱又无感情的婚姻,强迫她“把青春奉献给国家”。如果真是这样,溥仪去世时才42岁的李淑贤又为什么宁愿在困顿的日子里煎熬,而不肯改嫁呢?在溥仪日记中以及李淑贤回忆录中记载的那些夫妻恩爱的情节难道都是假的?
  
  周恩来先后接见溥仪多次,但溥仪和李淑贤同时在场的情况却只有两次,一次是1963年11月10日,在人民大会堂,吃饭时总理把溥仪和李淑贤拉到自己身边,还亲切地给李淑贤挟菜。另一次是1965年7月20日在首都机场,迎接李宗仁先生从海外回到祖国,亲自把溥仪夫妇介绍给李宗仁,说了几句话。这两次谈话都有很多其他人在场,谈话内容全都有案可查,并未涉及生小孩一类的话题。怎么突然又一下子冒出了那些话来,却是在当事人已经全部逝世的情况下,岂不怪哉!
  
  七、从皇帝到公民,岂容拍卖?
  
  “末代专家”还编造了一个细节,说溥仪与李淑贤搞对象时,常在李家院子里碰上一位派出所民警,“马上立正鞠躬”,“立正站好”,“仍然像一个犯人似的”。须知,这已经是1962年二三月份以后的事情了。自1959年12月4日他作为战犯第一个双手接过特赦通知书,10天后便被接进中南海西花厅,受到周恩来的亲切会见。这以后的两年里,周恩来又单独接见溥仪及其家族多次,甚至把他们请进中南海的家中吃“年夜饺子”。就在1962年初,毛泽东也把溥仪请到中南海颐年堂,与章士钊等几位老乡亲共享“湘味家宴”,纵论史事时政……谁能想像特赦后已经两年多,且又有了这么丰富的政治经历,在居民院子里碰上一名作为街坊的普通“公安”,溥仪先生还会那么不合时宜、也令对方尴尬地“鞠躬立正”呢?
  
  “末代专家”所谓的“解密”,完全是靠编造谎言、流言蜚语、主观臆测、当年习惯性套语、生拉硬扯、故作惊人之笔等种种手法,而欲达到哗众取宠和捞钱的目的。《家庭·下半月》编者在开始连载时所加的“说明”中就直言不讳地道出了这一点:“作者拟让报刊或出版社以竞拍方式出版此书,有兴趣的出版社或报刊社可与本刊联络。”我们奉劝相关媒体负责任的人士,处在影响大众视听的岗位上,可一定要明辨是非,要实事求是,要对历史负责啊!中国末代皇帝溥仪成功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宏伟的理论探索和创造,岂能允许先加以扭曲,再装入“密匣”,继而送上拍卖台去叫价呢?
  
  “末代专家”这么做并不奇怪,十多年来一些报刊不惜篇幅吹嘘他“成才成功”,其中一个本领就是编造谎言,他在80年代初编造的一个大谎言,连时任党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都被蒙骗了,更使中央和地方许多领导部门陷入被动。
  
  1980年前后李淑贤决定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作,整理溥仪遗稿并撰写《溥仪的后半生》,双方签有文字协议。这时“末代专家”利用曾在李回忆口述初期当过短时间记录员的由头,趁机要求李废弃既定的合作协议,把溥仪日记、手稿等全部资料交给他,改由他个人“包写”,遭到拒绝。继而他直接致信吉林省社会科学院,要求“参加写作”,又被拒绝。他仍不死心,开始冒用李的名义,给时任吉林省委书记的王恩茂写信,也未能得逞。遂又通过亲属关系,把冒用李名义诬告我的假“情况反映”捅到《人民日报》内参(刊于1981年9月24日印发的《情况汇编》第442期,署名作者为张岩)上,经胡耀邦批示后迅速立案调查。李获悉当时被她称作“街坊孩子”的那个“末代专家”冒用其名义诬告后,立即向吉林省社会科学院调查组说明了真相,同时致信胡耀邦、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统战部、《人民日报》总编辑、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中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等有关部门要求澄清。1983年1月31日印发的《情况汇编》第52期全文登出李淑贤致胡耀邦的信,并加了编者按,此事得以澄清,“末代专家”的可耻行径未能达到目的(详见《我的丈夫溥仪》,第208至223页)。
  
  然而,反映虚假情况的文章能够登上“内参”,说明某人确已得逞于一时。他能够走出这一步,不仅是因为冒用了李淑贤的名义,还因为涉及几件重要史实的时候,他编造了许多谎言。本来只是作为李淑贤的临时记录员而参与了其回忆口述期间的一部分记录工作,事后他却到处说这是他们的“合作”,记录内容也变成了他“采访李淑贤的文稿”,这就是他编造的第一个谎言。
  
  本来不过是得到李淑贤同意而协助她整理一篇杂志约稿的短文,并因此而翻看了部分溥仪手稿,从中抄出几页备用的资料,“末代专家”却把这说成是与李淑贤“合作撰写溥仪后半生”的所谓“文稿”,以“溥仪编年、线索、写作提纲、包括病历摘抄”等颇为惊人的题目到处宣扬,欺骗世人,这是他编造的又一个谎言。据李淑贤说,1979年8月13日,人民出版社编辑胡文彬到她家来了,约她为《人物》杂志写一篇关于周恩来与溥仪先生交往的稿件。李淑贤说:“当时贾英华正在我家里,他说可以帮我写。因为当时刚刚发生放在皮箱里的《我的前半生》手稿被盗的事情,我的心情不好,还是不想接受约稿。由于贾英华一再劝我,我才勉强同意了。为了给《人物》杂志写这篇约稿,我给贾英华找出一些溥仪留下的文稿,还有《我的前半生》未定稿(16开大字本),但他看不懂,其中的字也认不全,就说这也没用,那也没用。但也抄了一些内容,到9月6日总算写成一篇稿子,誊清后我让他送到出版社去了。贾英华所说的什么‘溥仪编年’、‘线索’、‘写作提纲’等,其实就是写这篇约稿时从我让他看的那几篇文稿和未定稿中抄出的,一共也没有几页,连那篇短文的原稿,这些都是我的资料,我当然不许他拿走,他是主动提出帮我写文章,并不是他的文章。因为写得不好,人家不用,后来给退稿了。”(《1983年3月2日李淑贤在(人民日报)调研组的谈话记录》,以下还有三段话出自此文。该文已收入本书。)
  
  “末代专家”说他还写过一篇《溥仪前半生补遗——溥仪在远东军事法庭》,其实这也是谎言。李淑贤以真切的回忆戳穿了谎言:“天津《八小时以外》的编辑张小农跟我约稿,让我写溥仪的生活逸事,贾英华知道了,就要帮我执笔。但这时我已经很防备他,再不允许他翻看溥仪的日记、文稿等手稿,他找不到合适内容,就把《我的前半生》未定稿中关于东京法庭审判那一段抄了出来,说是‘补遗’,因为这一段在《我的前半生》1964年正式出版时被删去了,贾英华只把原第一人称改为第三人称,根本不是他新写的。寄给张小农后,人家没有用,又退给我了。在我的记事本上还清楚地记着,贾英华抄写这篇‘补遗’的时间是1980年1月20日。”
  
  “末代专家”还口口声声说什么“病历摘抄”,原来这里面还有谎言。李淑贤说:“为了回忆我与溥仪共同生活那段时光,我决定要把当年溥仪的病历借出来参考,我就去找原单位关厢医院的书记,跟他说明情况后,他给我开了一张介绍信,我又拿着介绍信到人民医院去过好几次,找医院办公室,经他们联系把协和医院的病历也转过来了。贾英华帮我转抄了其中一些内容,但只交给我一两页,难道这也算是他的资料吗?太可笑了。”
  
  “末代专家”编造这么多谎言,无非是要说明他最早与李淑贤建立起“合作”关系,而且,“合作”的目的是要写一本《溥仪的后半生》。李淑贤在世时就看穿了这一点,她尖锐地指出:“这怎么扯得上?当时很明确,不过是一两篇文章的事,他帮了我的忙,我也感谢他,但合作写书,写后半生,那时连想也没想过。那样的合作是要有文字协议的,他能拿出我签过字的协议吗?请他拿出来!”
  
  然而,由于牵涉到中央和地方的一些领导部门,“末代专家”编造谎言、冒名诬告的可耻行径虽然已被戳穿,而且已经纠正,但他本人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以至1989年以后,他居然有恃无恐地又把数年前编造的虚假情节通过“记者采访”等形式一次次端出来,继续欺骗世人,以求达到“谎言重复一百遍就能变成真理”的效果。《南方周末》再度提及1981年“胡耀邦批示”,可笑他至今还把这种事当做“功劳”,甚至把欺骗强加于已经去世的人,公然编造说“李淑贤临终对我有歉疚之意”,真让人反胃作呕。然而,假的就是假的,假的永远真不了!
  
  在这里,我也想顺便问问“末代专家”:你在各种媒体上讲了差不多20年,说我“拿”走了“全部手稿和资料”,请问这些手稿和资料是你的吗?哪一页手稿和资料是从你手中拿走的呢?我给你留下过任何凭据吗?何不摆出来向媒体公布!如果其中确有哪一页是属于你的手稿或资料,为什么存放在李淑贤那里?如果是因为你们曾经“合作”,那么,当“合作”已变为“反目成仇”以后,而且李淑贤还健在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敢向她去索要属于你的手稿或资料呢?答案其实很简单,没有哪一页手稿或资料是你的,你也只能对外乱说一通,骗一骗不知内情的人。你说我“拿”走了这些资料,它们既然是属于李淑贤的,她又愿意与我合作,愿意把溥仪先生的手稿和资料交给我,我为什么不可以拿走呢?
  
  “末代专家”真不愧编瞎话的能手,居然还造出这样的谣言,说我拿走溥仪资料时,他没在场,“正在工厂加班”,李淑贤就给他打电话商量,没找到他,“只好”让我拿到旅馆,“所有的材料”都让我“拿走了”,好像李家的溥仪资料中真有某人一份似的。当某人编这套瞎话的时候,大概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李淑贤回忆记录的主要部分,并不是我去北京取回的,而是她亲自寄到长春的。而且此前一个阶段(即“末代专家”担任记录员的时期),李淑贤给我写信的代笔者恰恰就是“末代专家”,真笔真迹,铁的事实!不过这位自称的“合作者”,当时还不敢否认“记录员”身份,竟没有一次敢在信尾露出自己的名字,如此而已。请问这时你为什么不阻止李淑贤把“属于你”的“回忆录初稿”邮寄给我?再者,我1980年5月到京后,与李淑贤交接溥仪日记和照片等资料,前后10余日之久,难道你天天都“在工厂加班”?李淑贤连一次也没有找到你?其间我还曾应邀在李家聚餐,“末代专家”也在场,请问你当时干什么了?为什么不说资料是你的?为什么不阻止我把资料带回长春?
  
  李淑贤生前常常谈到这个教训,说她一时未能看出某人的野心;允许他“帮忙记录”了一段时间,结果惹来无穷尽的麻烦:先是硬要贴上“合作关系”,继而冒名诬告。不过这只是她看到了的,而她未能看到的是,“末代专家”在她身后还要假冒她的名义,给她“整理回忆录”出版,还要打着“解密”的旗号,向已经无语的她身上泼污,这实在是对许多人都有意义的深刻教训啊!
  
  所幸将近20年间李淑贤与我的往来通信100多封尚存,李淑贤健在时发表和未发表的16篇文章俱在,采访过李淑贤的中外记者们当年发表在各种媒体上的报道也还找得着。在李阿姨去世将近4年后的今天,我把这些白纸黑字真真切切的历史资料编辑成书,看来也是有意义的。作为历史资料的汇集,它以保存原文原意为宗旨,仅对个别误字病句酌情订正理顺,原件将永远保存,而给当代和后世史学研究者留下真迹。
  
  这本书不但能够证明真正属于李淑贤的那一份人品和作风,也留下了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发生在她家中《溥仪的后半生》一书起步那些日子的历史真相,恰恰能让“末代专家”无数次编造的虚假情节顿显原形,大白于天下。万千读者都能从本书中看清造假者亵渎历史的伎俩,也就不至于再惑于“解密”一类捞钱货色而大上其当了。溥仪和李淑贤在天有灵,一定会感到极大的安慰。
  
  值得说明的是,从收入本书的通信中,还可以看到李淑贤在其人生最后10多年中的追求、经历与奋斗的足迹,这些也能够证明“末代专家”给她所下的断语“她属于那种不关心政治、不关心国事的人”是毫无根据的。我们完全没有要把她描绘成高风亮节女强人的意思,但她也绝不是为了捞钱而可以出卖政治、出卖原则、出卖品行的人。那种专门给已经作古失去鸣冤能力的名人编造“隐私”叫价拍卖者,其品行、作风永远不能与李阿姨相比。
  
  作者附记:本文中凡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出自《南方周末)(2000年12月7日)、《北京晚报》(2001年2月15日)和《家庭·下半月》(2000年第11期至200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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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发表于《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再解“密”》  浏览:2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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