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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文献_中国近现代文献~文艺_453号馆文选__金陵秋

金陵秋(一)

林纾

  金陵秋(一)
  
  第一章 腐責
  
  一夕,蒼石翁忽大聲咤曰:「阿雄,汝今日果從革命黨人起事矣!吾家世忠厚,祖宗積書盈屋。汝弗紹祖烈,從此輕薄子為洞腹斷脰之舉!方今重兵均握親藩之手,糧糈軍械,一無所出,謂可倉卒以成事。天下有赤手空拳之英雄,排肉山以受精鐵耶?吾行哭汝於東市矣!」
  阿雄受責,顏色不變,就燈取火,上淡巴菇於翁曰:「阿翁勿怒。翁守經蹈常,一腔忠愛,雖不仕於清,而恒眷眷君國,兒知之稔矣。叔苴子有言:『當權時而執經,皆可言而不可行;處經時而用權,皆可行而不可言。』今日天下洶洶,名為經時,實則亂萌已長。父老子弟之心,皆知愛新覺羅氏之不臘。凡有血氣者,無人不懷革命之思。兒固不能以赤手空拳當此精鐵;翁能以資忠履義,扶彼衰清耶?」
  翁大怒曰:「孺子宜杖!愛新覺羅氏入關百餘年,何辜於汝輩?德宗皇帝於戊戌之年所下詔書,人人感泣。當時果無中梗之人,則君主立憲之局已成,胡至有庚子之變?顧新主沖齡,爾輩當念先帝之餘澤,何至覆巢碎卵,必不留此一塊肉!矧舉事不必即成,當時英國以親藩革命,尚不能至。汝謂陳勝、吳廣,茲匪可一蹴而及,蠢子不惟不審史局,而且不悉天下大勢,吾又將奈汝何。」
  雄聞言夷然,鞠躬言曰:「翁乃不知今日正為勝、廣得志之秋。大凡天下至快意之事,必有大失意之事從乎其後。始皇帝手夷六國,眼中豈復著此戔稚之勝、廣?惟不務德而立威,刑戮一道可以狼藉人之血肉,萬不能款服人之心腹。」
  語未竟,翁咤曰:「汝謂今日朝廷亦如二世之妄殺耶!」
  雄笑曰:「兒意未盡,請翁畢兒所言。今日朝廷,險暴固不如秦,然麻木亦足以兆亂。國會一節,必遲至九年。國民斬指斷腕,詣闕陳乞。而童相國陽為贊歎,而(陰)入告執政親王,則以亂賊目之。翁不知請願之代表,乃傳置如囚,趣之還家。樞要之意,殆欲用此以塞天下之口。須知國會一開,則清之基礎立固,而必多方自誤,令人莫解。今方知捐荼茹蒿者,必無識甘之口;棄瓊拾礫者,必無甄別之明。愛新覺羅氏之亡決矣。」
  翁氣少平,喟然曰:「天乎!王子履一生未涉仕途,亦知邪陰之湛溺太陽至矣。亡國在我意料之中,惟不願眼見其子弟亦為草澤揭竿之舉。雄來,汝適言國會開,昇平即可?足而待。汝大誤矣。法國、英國之議員,多一鄉一邑中之強有力者,未選舉之前,必大加運動。或賄挑達(佻亻達)者,使之頌揚於報紙之中;或餌愚蒙者,使之投票於選舉之日;間有門第高、聲望重者,則出美妻以聯絡之,務在必得而後已。然其人尚有學問,與議之時,尚能明清濁、知去取。若中華人物多綜於省會之中,而山縣僻壤,木然不知國會為何事、議員為何物。一聞足柄天下之大權,則土豪惡衿必在當選之列。否則身擁重資,出而購票,即可驅駕一鄉一邑之人。爾謂仗此人物即可坐致承平。老人正患專制未除,特懨懨歸於沉瘵,國會一立,必匆匆成為暴亡。汝勿欣暢,且姑待之。」雄曰:「天若佑我中華,決無是事。」
  父子方坐論間,侍者傳魏子龍先生至門。子履命入。子龍者,與雄同在陸軍學堂肄業,意氣相得,蓋同主革命者。一入門,即呼曰:「仲英,何久不見?汝不聞川中大亂作耶?」雄曰:「我微聞之,殆為鐵路收歸國有之事。」子龍曰:「然。朝議所定收回辦法,鄂湘路照本給還。粵路僅准發還六成,其餘四成,給無利股票。川路實用之款,給國家保利股票,餘股或附股、或興辦實業,亦由上諭規定,不得由股東收回。」
  子龍語至此,雄大怒曰:「然則行剽劫耳!何名朝議?」
  子龍曰:「楊文鼎、王人文咸言其不可。然已嚴旨申飭。而李翰林詣部定宜夔工程,股東大沸,通告全川罷市、罷課,一切釐稅概置不納。肇自成都,遂及各屬。川督趙某乃大行羅織。七月十五日,股東方開會,趙以柬延致十九人,首為蒲殿俊、羅倫,次顏諧、張蘭,又次則鄧孝可,立時下獄。全川鼎沸,父老頂先帝牌位跪清節樓。趙命發排槍。川事不可為矣。」
  子履聞言,嗒然曰:「子龍,茲事確耶?」子龍曰:「不敢奉欺長者。」子履曰:「茲變非細。趙某取媚貴要,必且大行殺戮。樞近木木而冒利,不求便民,但▉民以為快。鐵路國有,善策也。然當還民股本,不當悉數入官。老夫聞蜀路巨款,已乾沒於任事之手。民之失款,或且取償於官,遂兆此釁。然中國官府,幽暗如神鬼,民不能自剖其胸臆。廷旨既昧是非,而官中復出以強悍。上下之情隔,官轉以民之陳請為抗撓,則出其遏抑之權力。自開國至於今日,匪不如是。惟氣運未衰,民無思亂之心、為亂之力,事尚可為。今日乃非昔比,而趙某襲此故智。兩川一動,牽連武漢,禍發旦夕矣。」子龍曰:「丈見事之精,殊無倫比。」
  子履曰:「尚有所聞否?」子龍曰:「知必奉告。」
  
  第二章 敘係
  
  王子履,名禮,江西萍鄉人也。祖士震,仕至禮科給事中。
  父元廷,以翰林仕終國子監司業。子履以諸生不仕,居京寓讀其父書,弗求聞達。然公卿間無不審其品學者。子二:長曰雋,字伯凱;次曰雄,字仲英,咸秀挺,喜陸軍之學。伯凱已畢業,充鎮江軍官。仲英則留京侍父,然已陰合革命黨人,時與洞明會通書。
  廣州一役,黨人大挫。南產之英,如方、林諸君,皆歿於行陣間。伯凱自鎮江貽書仲英曰:「廣州之變,精銳盡喪。粵帥張某尚解事,不復廣加羅織。或知朝政日非,非改革莫可。
  首事者已幸脫羅網,再圖後舉。然兄意頗不屬其人。會中薰蕕雜收,好惡非一,為國者鮮,為利者多。今雖徒黨佈滿東南,或有奮不顧身者,正恐破壞以後,建設為難。坐無英雄為之鎮攝耳。此間林標統述卿,為閩產,僄銳忠摯,臨難有斷,全軍屬心,阿兄與之朝夕從事。將來以鎮兵進規江南,或易得手。
  林君之意,頗望弟一臨。能否稟諸老親,一蒞鎮江相見?」仲英得書,躊躇竟日。適起旋,留書案上,為子履所見,即問仲英曰:「若兄書來,胡不告我?」仲英曰:「據書辭,東南軍隊,似已搖動。兒意彼囂囂均喜亂之人,非實心為國者。林君,兒固聞其忠摯。今阿兄有書,擬自往鎮江,一與把晤。」子履歎曰:「吾衰矣,雖未沾祿糈,而祖、父皆仕清朝。革命一語,吾萬不出諸口脗。實則親藩大臣,人人自種此亡國之孽。兒子各有志向,寧老人所能力挽?汝善為之,並告黨人,幸勿仇視少帝。老人終身為清室遺民,黨人或憫吾衰,不疑為宗社之黨。汝今盡行。須知革命者,救世之軍,非闖、獻比也。」仲英見允於父,則大悅。遂治任,挾快利手槍,媵以彈子百餘枚,慨然直出津沽。
  時已初秋,餘熱尚熾。天津中已漸漸有黨人出沒,欲以潛煽軍隊。邏者亦頗縝密。道遇吳子穆自武昌來,遂同飲於第一樓。吳曰:「別仲英久,不知邇來何作?吾曾一至鎮江,與伯凱相見。伯凱意怏怏不自聊。嘗語予天下大勢已渙,但不知引繩而斷,其受斷果在何處。段扈橋已以鄂軍入川,思欲用兵力遏抑蜀中子弟。雷慎如,昏瞀人也,矯襲能名,以欺蒙此權綱弛遷之朝廷,坐擁重兵,扼守江漢。同人謂不起事則已,一著手先襲武昌,絕江可以進規中原,下駛便足收取吳會。吾聞尊兄言,深以為然。而林標統尤躍躍欲試。仲英此行,果否往面尊兄於江上?」仲英曰:「然。」子程曰:「新銘以明日至滬,仲英可附之行。吾亦有事將入都也。」既別,仲英歸樂利旅館。
  明日為七月二十五日。海上風靜,波平如鏡。海行二月有半,已至上海。遂居長髮棧。盥漱既已,飯後至泥城橋,訪蘇寅谷、倪伯元。二君方同居,樓外垂楊數株,搖曳有秋意。入門時,見有女士兩人,一為旌德盧眉峰,一為無錫顧月城。月城纖弱嫵媚,眉峰則秀挺健談。倪方小病,猶御裌衣。蘇則未歸。倪為介紹見兩女士,皆洞明會中人也。仲英一一進與握手。
  眉峰曰:「聞尊兄伯凱方在鎮江經營,有席捲江南之意,真屬人傑。今女界同人,方組織女子經武練習隊,為革命軍之後勁。」仲英曰:「宗旨安屬?」眉峰曰:「本隊以練習武學,扶助民國。」仲英曰:「職務如何?」眉峰曰:「本隊為女子洞明會,調查執行兩部之豫備。俟練習已成,即服調查執行之職務。」仲英曰:「科目如何?」眉峰曰:「甲講演,乙補習,丙操法。」仲英曰:「經費安出?」眉峰曰:「本隊一切用款,由洞明會擔任。」仲英曰:「敢問俸給?」眉峰曰:「隊長月十二圓,隊員十圓。」仲英曰:「有志哉!惟鄙人一生愚直,不敢曲徇同胞,亦非過事膽懾。適自北來,觀北軍皆屬精銳,一人能發數十槍,氣息無動。且發槍時,皆伏身泥土之中,引鍬掘土自蔽。須知槍膛力支須左腕,屈其三指仰張如架;右腕扼槍機;槍趺之力,抵於右膊。極文人之力,演習不過三槍,腕力已盡。若在女界,纖弱過於文人,而兩股勁力或因裹腳而荏,安能支拄?且一軍彈盡,則須肉搏。或用力猛斲,或用槍趺倒擊,前方撲敵,而後已為人所乘。謂此纖纖者能與北方食麥之人競力耶?顧神州發難伊始,女界不能不具此思力。吳宮教戰之事,特作外觀,不必用以作戰。鄙意尚以紅十字會上著。」
  眉峰大怒曰:「妄男子勿肆口誣人!今日幸未攜得手槍,不爾,汝胸間洞矣。」月城亦微慍,兩頰皆赬,不作語。倪伯元長揖眉峰曰:「仲英戇而不檢,幸眉峰少寬假之。」仲英微笑興辭。伯元送至樓次。問寓居所在,仲英以長髮棧告之。
  
  第三章 遇豔
  
  明日,伯元及寅谷皆至,相見大笑。述昨日事,寅谷曰:
  「仲英太獰直。方今女界不惟勃勃有武士風,並欲置身朝列,平章政事。謹厚者檢避其鋒,諾諾不敢規以正言。而挑達(佻亻達)者則推波助瀾,將借此以貢媚。故氣燄所被,前無沮抑之人。仲英昨日正言彈之,適中弊病,宜其不能任受。」仲英曰:
  「中國女權之昌,可云盛滿。但觀仕宦一途,其敬畏夫人有同天帝,號令所出,雖庭訓不能過也。今女界猶昌言為男子所屈,暗無天日,此或未嫁夫者之言。若正位璇閨,威令無抗,則玉人顏色過於朗日晴天矣。」
  伯元大笑曰:「仲英持此宗旨不改者,後此所遇悉皆荊棘。
  汝須知,牝獅之牙吻不易當也。」仲英曰:「當謹避之。」伯元曰:「今仲英以何日赴鎮?」仲英曰:「吾聞武昌軍隊人人有反正之思。」謂:「到鎮一面家兄,赴鄂一覘動靜。」寅谷曰:「此間屋宇沉晦,且出小飲於海天春。」於是三人同行。
  覓得酒座,甫去外衣,忽有美人搴簾,盈盈出其素面,風神絕代,呼曰:「寅谷、伯元,今日乃欽生客耶?」兩人同起曰:
  「秋光女士何來?客為王仲英,亦吾輩中人。可入小坐。」秋光岸然遂入,與仲英相見。
  女胡姓,南京建昌人也,敘誼為同鄉。仲英▉▉,既豔秋光之美,又患暴烈如盧眉峰,遂不敢道及時事。乃秋光者,溫雅無倫,問伯元曰:「日來曾否晤及眉峰、月城諸人?」仲英失色。寅谷失聲而笑,噴酒滿案。秋光愕然曰:「所謂經武練習隊者如何?詎兩人所營謀者中有變故耶?」伯元曰:「否否。」同述昨日眉峰欲出槍斃仲英事。
  秋光蹙然曰:「何至於是!神州陸沉,戮力固仗男子,我曹巾幗,所以出而襄助者,亦以鼓勵英雄奮往之氣。前此數百年,英國武士較力,必得名姝為之監史,勝者向之長跽,加以花冠。非謂女子之勇能與男子馳逐中原,大凡英雄性質,恒欲表異於女子之前。即所謂經武練習隊者,何嘗非有志之所為。特資為激揚前敵之勇氣,使知女子且不惜其生,矧堂堂男子,乃使其背為敵人所見,可羞孰甚。眉峰伉爽有丈夫氣。吾虞其暴烈,往往開罪正人。行當以正言規諫之。」
  仲英聞言爽然,始敢回眸平視。見秋光冠鴕鳥之冠,單縑衣,腰圍瘦不盈握。曳長裙,小蠻靴之黑如漆。天人也,不惟貌美,而秀外慧中,尤令人心醉。惟神宇之間,含有靜肅之氣,凜然若不可犯。而和藹之言,味之乃如醇酒。即斂容答曰:「女士識高於頂,不佞不能為游、夏之贊。但顧(願)女士時時抱此宗旨,用以感化女界。須知女於之貴,萬非混濁世界中泯泯者之比。發言當如金科玉律,必使男子遵行。含高識於和平之中,不能褻莊嚴為憤激之論。」
  秋光意大感動,即曰:「吾鄉乃大有人!敢問先生南來何事?」仲英曰:「家兄為鎮江軍官,久不相見,今且往省之。」
  秋光曰:「先生曾至西湖乎?」仲英曰:「固聞其勝。」伯元曰:「恨仲英方匆匆欲溯江而上,不然侍秋光一覽西泠風物,亦大佳事。」仲英曰:「戎馬風塵,安有此種清福!不知近日蜀事如何?」秋光曰:「吾近得表兄重慶來書,趙某以謀反誣股東,收捕如處劇盜,飛章入告。讀邸抄,有旨:『四川逆黨,勾結為亂。飭趙某分別剿撫,並飭段芳帶隊入川。』而雷慎予復奏成都城外有亂黨數萬人,四面攻撲,勢甚危急。各府州縣,亦復有亂黨煽惑鼓動。聞已用錢西齡會辦剿撫事宜。一面抽調鄂省軍隊,紛紛赴援。實則,茲事一錢西齡已可了,即專屬王人文,亦足收戢亂萌。顧憒憒之樞臣,乃張皇如此,真使人難於索解。」
  仲英曰:「女士論時局,真能得其要領。鄙人五體投地矣。」秋光色赬,謝曰:「先生獎掖逾分,使人難堪。」寅谷、伯元同聲言曰:「秋光女土不愧知言。仲英先生初非瞎贊。兩兩得之。」席罷,三人同送秋光至於門外。
  秋光登車時,獨顧仲英曰:「再圖相見。」
  
  第四章 鄂變
  
  武昌者,禹貢荊州之域,天文翼軫分野(此沿故書之謬)。
  自周夷王時,地屬楚。楚熊渠封其子紅為鄂王,始名鄂。春秋時,謂之夏汭,屬南郡。漢置江夏郡,治沙羨。三國時,吳分江夏,更立武昌郡,徙都焉。晉以武昌隸江州,江夏隸荊州。
  劉宋於江夏縣置江夏郡,兼置郢州。梁分置南北新州。隋平陳,改置鄂州。大業初,復為江夏郡。唐復為鄂州。天寶初,改江夏郡。乾元初,復為鄂州,屬江南道。元和初,升武昌軍節度。
  五代時,唐遙改武清軍。南唐復為武昌軍。宋以鄂州屬荊湖北路。元至元中,置鄂州路。大德中,改武昌路。明甲辰年,改武昌府,清仍之。其地扼束江湖,襟帶吳楚,南抵五嶺,北連襄溪,墉山而城,塹江而池,天下要區也。清廷以雷慎予督其地。
  自廣州事起,鄂中大震。雷大集將校信誓,邏騎四出。八月初,闔城流言鼎沸,言大江南北咸有革黨潛伏,將克期舉事。
  雷大驚,發軍符召集巡警及右路巡防隊、警務公所消防隊,與第八鎮工程營,環衛節樓,夜中岌岌與姬妾相守。偶聞爆竹聲,亦以為炸彈發,齒震震作聲不已。
  十三日,急檄召張虎督騎士入城。復檄巡警道王越莊扼守江岸,止機船及小艘向夜咸不得渡。
  十五日,風聲益緊,雷戰慄無人色,薄暮即閉轅門。飭騎士入駐,自堂及庭,坐臥無次,皆軍隊。夜涼風起,燈光黯淡,而張虎則督其所部分巡賓陽門。混成協統黎公,亦以所部屯武勝門外。
  十六日,雷大集僚佐議平亂,然實無策,但謀自衛。節署中一二三四正堂及五福堂,兵警充斥。復移召混成協統黎公,以兵駐漢陽兵工廠。檄長江船隊楚謙、楚同、楚有,及本省巡防艦隊楚材、楚安、江清、江泰,摩擦炮膛,儲蓄火力,停泊江面如待嚴敵。臬司馬章恐獄囚乘亂逃逸,亦嚴兵扼犴獄,籌防周備。顧所不能防者,人心耳!
  十七日以後,邏偵愈密。而漢口租界已擒得黨人。雷知禍發不遠。計革人既潛漢口,而武昌中襨伏必多。是晚張虎得報,革黨窟穴凡三次(處):一為小朝街九十二號,一為八十二號,一為八十五號。張遂以精銳進撲。在九十二號中獲黨人八,合兩處共二十七人。中有龍韻蘭者,女學生也,娉婷作西裝,若不勝衣。然侃侃對簿,氣概如男子。承審者為鐵鍾。黨人一一自承不諱,遂駢斬於東轅門外。
  正倥傯間,諜言雄楚樓北橋尚伏革黨。當事者即潛兵往取。
  室中燈火熒熒,方印刷告諭,謄繕名冊。兵入,有登屋遁者。
  縛五人歸。同時,炸彈發者數處,節署亦得炸彈一巨篋,為教練隊學生兵所藏,立斬於堂階之下。
  雷即夕電奏,言已駢戮革命黨七十三人,鄂禍弭矣。越十八日,復獲黨人,得名冊,多尺籍中人。於是人人惴恐,知不先發,禍且遄及。
  十九夜,工程第八營左隊,壁間人聲大噪,用白布纏左膊,以同心戮力為口號,萬聲嘩動。隊官阮榮發倉皇問狀,茹彈立僵。步隊二十九及三十兩標,同時響應,殺其長官五人,下令城中能閉戶勿出者免死。揭械趨楚望台。旗軍素不習戰,聞變,在睡味懵騰中,手顫不能勝槍,枕藉死者百餘人。巡警知勢不敵,潛下其佩章,微服而遁。時十五協兵士亦大集,與革軍相應和。協統王勝飛電告張虎,立時遜避。革軍遂載子彈至蛇山、下關、馬廠、咨議局旁,直撲節署。而署中衛士已先變,縱火擲彈,喊聲沸天。
  雷慎予已先載其姬妾於江船中,及火起,遂挾衛士數人出城。革軍不知雷遁,分軍撲藩署。然衛隊尚能戰。開槍互擊,二門立毀,尚堅守銀庫。藩司某越高墉而逃。各署以次收檢,乃悉力攻節樓。架炮於蛇山高處,毀督署頭門。
  夜午炮停,收軍聚議,顧不得統帥。然黃陂黎公者,忠謹端毅,素得士心。僉曰:必黃陂出,大事乃定。乃群趣黎寓,起公領此軍。黎公從容承諾,遂長鄂軍政府,行大都督事。立唐齊武為民政長,嚴定軍律,城中肅然。
  
  第五章 鄂政
  
  武昌既定,以兵收漢陽兵工廠。司廠者為東越王子鑒,通西學,能文章。兵至,以都督府教令受代,且曰:「君能任此者,可勿行。」王不可,遂以單衣出。同時收鐵廠,司廠者為李一荊,聞變歸,黎公遂留治廠事。
  既收漢陽,全鄂底定。遂真立軍政府,分司令、軍務、參謀、政事四部。收集鄂中知名之士,分任職司。其條例曰:
  第一章,都督府。
  第一條曰,都督分設各部:一曰司令,二曰罕務,三曰參謀,四曰政事。
  第二條曰,前各部直轄於都督,受都督指揮命令,執行主管事務。
  第三條曰,司令、軍務、參謀部自下級軍官以上,政事部自局長以上,均由都督親任。各部各營下級軍官,由該管長官呈請都督劄任。
  第四條曰,關於軍政重要事件,由都督召集臨時軍事參議會議或顧問會議,議決施行。
  第五條曰,都督府設秘書官若干員,由都督自行辟用。軍務部總務科員,仍兼充秘書官。
  第六條曰,凡發布命令及任免文武各官,均屬都督之大權。
  第二章為司令部。
  第七條曰,司令部總長,都督兼充。
  第八條曰,司令官分二種:中央司令官若干員,由都督親任;地方司令官,由各地鎮守軍事長官兼充,稟承都督執行任務。
  第九條曰,司令部置幕僚,由司令官請都督劄任,置收掌員兩人,書記員四人,傳遞官四人。
  第三章為軍務部。
  第十條曰,軍務部置部長一人,副長一人,下列七課:一總務課,二軍務課,三人事課,四軍需課,五經理課,六執法課,七醫務課。
  第十一條曰,總務課掌左列事務:一屬於機宜事項。二關於軍事公文書類之收發、編纂、保存事項。三印刷及翻譯文書事項。四關於徵發物件、表冊報告及統計事項。五依例規應辦庶務及不屬於各課事項。
  第十二條曰,軍事課掌左列事項:一建置及編制事項。二軍隊配置事項。三演習及教練事項。四動員計劃。五戒嚴及徵發事項。六關於戰時規則事項。
  第十三條曰,人事課掌左列事項:一關於將校、士官及附屬文官之進退任免、分科、定俸事項。二關於各項人員名簿及兵籍事項。三關於軍事恩給、進位、賞與事項。
  第十四條曰,軍需課掌左列事項:一關於軍事出納、預算、決算報告事項。二關於軍官兵士俸給及旅費之規定事項。三關於軍裝糧餉及馬匹給予之規定事項。
  第十五條曰,經理課掌左列事項:一關於軍裝被服之製造及檢查事項。二關於戰用箭械及馬具事項。三關於陸軍諸建築事項。
  第十六條曰,執法課掌關於軍政裁判事項。凡關於犯罪事項,應由軍法會議議決施行。但都督有特赦命令者,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曰,醫務課掌左列事項:一關於衛生及飲水用水事項。二關於醫療病院及各營療養事項。三關於衛生材料及恤兵團體之組織事項。
  第十八條曰,各課員之配置另定之。
  第四章為參謀部。
  第十九條曰,參謀部置參謀長一人,副長兩人,參謀官若干人,由都督於將校中選深通軍事學者親任之。
  第二十條曰,參謀輔佐都督,參划防戰及關於用兵一切事項。參謀部應行各事,經都督核准畫諾後,即移送於各該部管主任部課執行。
  第五章為政事部。
  第二十二條曰,政事部置部長一人,副長一人,及七局如左:外務局、內務局、財政局、司法局、交通局、文事局、編制局。政事部條例另定之。
  第六章加以附則。
  第二十三條曰,本條例自經都督核准之後,即公佈施行。
  第二十四條曰,本條例至鄂省大定,交戰團體鞏固之日,即行廢止。另由都督令軍政府國民組織臨時議會,公舉政務委員,分任責任。
  以上條例,讀吾書者至此必顰眉無味,且掀過此一章,另覓下章,取其新奇有趣者。不知此為必存之故事也。
  凡小說一道,有但言情愫,供酒客花前月下之談;有稿本出諸傷心之人,目擊天下禍變,心懼危亡,不得已吐其胸中之不平,寓史局於小說之中,則不能不談正事。諸君試觀革命中英雄,有堂堂正正,心存民國,坐鎮武漢,堅如山嶽,如黃陂黎公者耶?冷紅生與公初無一面,亦不必揄揚其人,為結好之地。但見名為時杰者,多不如此,且以私意徵及外兵,戕其同胞,尚覥然以國民自命,其去黎公寧止霄壤!
  以上條例,固臨時草創,不必周備,然已足見公之用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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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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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话文选评论(评论于2015/12/19 11:38:46
李建文选评论林纾之慰(评论于2014/5/24 13: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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